但是,这种按兵不动的策略很可能连带伤亡巨大,乃至为中国经济与社会所不堪承受。
高效率部门直接创造了新财富,理应给自己留下较大的财富份额。例如,地方政府隐瞒实际钢铁产能以便规避中央政府淘汰小钢铁的要求,战略新兴产业也已快速出现产能过剩。
政府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这种缺乏事实合法性基础的超额利润,又在引发新一轮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扭曲(实业资本进入金融业)。3潘英丽,2001,《虚拟经济的演进机制及其两重性的探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5期。突击入股、财务报表造假、包装上市、巨量圈钱、设租寻租等活动暗流涌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受到侵犯。这种立场和做法显然已不能适应工业化新型发展阶段和经济转型的客观要求。
第四个阶段是1997-2006年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内部沉淀的改革成本,借助股票市场和存款低利率政策向中产阶层分摊的改革成本社会化时期。2、通过向民营资本出售或转让大部分股权的方式促进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部分支行的民营化分拆。虽然公司的声誉为进入信用评级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自然进入壁垒,但是主要的进入壁垒仍是来自于政府指定了NRSRO评级机构。
然而如果NRSRO机构的评级,其更高的价值来源于获得监管牌照或是享受监管政策倾斜,那我们可以认为相对的信息价值的重要性会大打折扣。Herfindahl-Hirschman 指数(简称HHI)是以公司数量和公司市场份额来度量行业集中度的数量指标。投资者面临的是这样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购买高NRSRO评级的资产来追求监管政策的优惠,或是寻求高质量的信息。在一个竞争性市场,新的公司可以进入并获得一定份额的经济收益,但是在寡头垄断市场,新公司因为进入壁垒而不能进入市场。
根据经济学理论,新公司将会进入市场并获得部分增长了的利润,然而SEC不常指定新的NRSRO机构,所以新增的利润只能留给那些原来的公司了。由两个生产相同产品的公司组成的动态市场,在一些假设之下,将会最终得到伯川徳博弈的结果,因为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仅仅通过将自己产品的价格降至竞争对手之下来获得整个市场的支配权,那么市场中公司的利润会趋向于零。
任何证券发行商很显然都喜欢高评级,所以竞争压力迫使评级机构降低他们的评级标准,兜售虚高的评级。我们也不清楚为什么投资者愿意继续信任信用评级机构的主观判断,是因为相信机构能够处理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导致较低的评级),还是相信SEC的监管可以防止利益冲突。另外,如果存在更多的NRSRO成员机构,那这也会增加至少有一家公司能创新出更好地度量监测信用风险的方法的可能性。如果对于信用评级的需求没有过度膨胀,我们可以预计伴着相对降低的评级的信息价值,对于评级的需求也会下降。
这说明若不是存在监管上的就是存在自然的市场进入壁垒。信用评级机构向监管者保证他们能够处理这个利益冲突问题,比如他们可以将报酬和收益割离开来。市场中如果商品质量在购买后才能被检验,生产厂家可能会为了塑造良好的声誉而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相对的,一个很可能成立的解释如同Langohr和Langohr所言,评级在监管方面的运用在市场参与者中创造了对于信用评级被动的需求。
一些投资者受法律约束,而另一些则因政策激励选择投资经NRSRO成员机构评级的产品。Langohr和Langohr认为70年代市场化金融的增长使得信用评级机构难以满足以订阅为基础的需求。
还有一些其他的实证研究也发现信评调整总是更乐意于轻微上调评级,而且评级常常滞后于市场信号六个月之久。然而,占据市场主导的NRSRO成员机构并没有在世界通讯公司和安然的破产中,或是在2008的金融危机中证明它们的评级质量。
第二个问题关乎于对于市场支配力的困惑。如果投资者对于信用评级的需求不是为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而是为了满足监管规定和获得监管的优惠政策,那么只要与NRSRO相关的优惠政策一直都在,对于NRSRO 的评级有持续的较高需求也就不足为奇了。明确来说,NRSRO的成员机构的存在并没有限制信用评级的产出,相反的,他们倒是希望尽可能多地发布评级。据估计,从1995年到2000年,信用评级机构的平均回报率略高于42%,而营业毛利在2006年达到了54%。鉴于要判断信用评级的准确性本身非常困难,可以理解为何监管部门用高NRSRO评级作为一个近似值。另外,信用评级也证明了其自身在有些时候相当不准确,比如世界通讯公司、安然和Parmalat破产前,以及2008年那场金融危机。
也许你会认为在世界通讯公司和安然的破产事件后评级机构的市场价值将会下跌,你也可能预期至少在主要的NRSRO成员机构中,对于信用评级的需求会下滑或者至少保持稳定(NRSRO成员机构的价值也是如此)。他认为他所在Egan-Jones已经证明了自己拥有更为准确的评级,更优秀的模型,并且因为采用订阅为基础的商业模型而会产生较少的利益冲突。
这一点十分令人惊奇,因为如果一个产品在市场中变得不那么有价值,投资者最可能的做法是去寻找别的途径进行风险评估。另一种解释是伴随着1970年Penn Central商业票据违约而发生的上世纪70年代早期的流动性危机,促使发行商更希望向投资者保证债券的质量。
具体来说,计量方法考虑了NRSRO成员机构的收益,发布债券NRSRO评级的机构数目,以及美国新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也因而,Langohr和Langohr认为,无论是否有监管规制的介入,少数的有着高质量且具独立性的信用评级机构总是会占据市场主导。
在前文中已经提到,NRSRO成员机构所在的市场中的收益率不断上涨。Dominion也认为受到SEC的认可将会有助于他们在美国信用评级市场的发展,并能将它们与其竞争对手置于对等的竞争地位。这些规定也没能促使投资者根据信息价值的高低来选择评级,否则他们将会投资(信息)质量较高的产品。因为优惠的监管政策是给予那些有高NRSRO信用评级而非是有高信息价值信用评级的金融产品的,监管规制想要增加的是对于高NRSRO信用评级的需求(评级的契约职能)而非是对于有高信息价值的信用评级的需求(评级的估值职能)(见图3)。
由于关系网络和声誉的作用,信用评级机构所在的行业很有可能确实存在一定的自然集中倾向。具体而言,这些公司要等个2-7年才能得到关于他们是否可以进入NRSRO的准确决定,而获得NRSRO资格的过程十分含混且没有明确的和系统的规定。
(二)对NRSRO 评级的膨胀需求较之没有规定时, 监管规制本身就无疑将更多的业务转向了NRSRO的成员机构(见表3)。图4展示了穆迪高涨的股价与道琼斯和标准普尔指数形成的显著差异。
虽然这些解释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我们仍然不清楚为什么市场能够继续容忍NRSRO成员机构和证券发行商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在安然宣布破产前四天还给予了它投资级别的评级。新公司或许可以扮演揭秘者(whistleblower)的角色,进而促进市场中评级方法的创新。
根据调查,有40%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人士认为评级变化是及时的,29%认为其是准确的,22%的人认为评级是倾向于投资者的利益的。Bo Becker 和 Todd Milbourn认为在现行监管框架下的市场,增加竞争可能反而会降低评级方法的效力。有限的产出并非是指绝对意义上的评级数量,可以理解为信息产出(信息的质量可以看成某种意义上的数量)。Egan-Jones在1998年提交了NRSRO申请,但它到2007年才获得了成员资格——期间时隔九年。
Egan-Jones的CEO Sean Egan在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作证时说,信用评级行业正处在一种只能被称之为运转换乱(dysfunctional)的状态。Lawrence White 解释了一些信用评级公司如何通过关系网络效应获益的,他指出许多评级用户希望获得总体一致的评级,所以会通过一直使用同一家评级机构来达到这个目标。
打开NRSRO市场而不解决膨胀的需求并不能有效地激励NRSRO成员机构进行方法创新来更好地监测信用风险。另一个与评级方法相关的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两种债券可以有同样的评级,但同时其回报率却天悬地殊。
而且,由于市场中较少的公司和较弱的竞争,很难在市场中发现新的工具去更好地度量信用风险。总体而言,我们并不清楚如果信用评级总是滞后于实际的变化,或在一些情况下会低估违约风险,它将如何能够传递重要的市场信息。